【招标公告】2024年南京市农村公路监督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南京市农村公路监督检测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南京市农村公路监督检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4年南京市农村公路监督检测项目 JSZC-320100-HBGL-G2024-002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09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HBGL-G2024-0027
项目名称:2024年南京市农村公路监督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50.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4号)及《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交公路〔2019〕69号)的要求,需对2024年南京市农村公路省计划提档升级项目52公里、桥梁3座、44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和市计划提档升级项目72公里、桥梁5座、229.7公里对外连接道路、133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医生进乡村”挂牌事故多发点段的验收以及省、市养护工程计划项目进行全覆盖质量检查,对各区年度计划在建项目的20%(不少于1个)进行工程质量抽检和一些临时性专项检查。对全市县道公路、乡村道公路分别开展当年全覆盖、两年一次全覆盖的路况检查和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检查。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4年南京市农村公路监督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全市农村公路路况检测。
(2)全市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检查。
(3)“公路医生进乡村”挂牌路段专项验收。
(4)省、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项目质量检查验收。
(5)省、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提档升级道路,桥梁改造工程,村组对外连接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质量检查验收。
(6)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南京市四好农村路信息化管理平台资料初审。
②季度考核综合服务。
③农村公路数据年鉴(手册)编制、数据库维护更新、“一路一档”数据智能增量更新技术服务、农村公路行业发展公报编制、县乡村公路网线路复核、农村地区公路交通量分析归集等相关工作。
(7)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评数据市级复核。
合同履行期限:
365个日历天(预计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检测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但不限于该时间段内完成整个工程各阶段检测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方式:(1)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邮箱领取:2248113359@qq.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文件费)。(2)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①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扫描件、②《资料领取签到表》手写扫描件(格式见附件)、③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格式见附件),邮件名及压缩文件名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3)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邮箱。请投标人务必确保《资料领取签到表》中本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填写正确,项目期间请本项目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领取招标文件等手续,其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20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和“六、其他补充事宜”“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条”和“六、其他补充事宜”“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3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公告发布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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