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科创走廊项目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发布日期: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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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市张家港开发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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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科创走廊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0]科创走廊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8344 | 项目名称 | 科创走廊项目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8344002001 | 标段名称 | 科创走廊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监理 |
| 科创走廊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科创走廊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已由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豫行审发【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张家港开发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张家港开发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东至江苏乐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西至张家港大道绿化带,北至宿迁市骏马化纤有限公司,南至宿泗路边沟绿化。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研发中心、人才公寓及配套),地下建筑(一期地库)面积约0.9万平方米2.3招标范围:科创走廊项目(一期)主要包含2#、3#研发中心、4#人才公寓、地库及配套用房 ( 配套公厕、垃圾房、阅报栏、邮政信报箱及监控技防等设施) 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及配套道路、管网、绿化、供电等施工图设计、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建设周期为施工工期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2.6质量标准:合格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20000万元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监理费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监理费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监理费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付清(无息)。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科创走廊项目(一期)主要包含2#、3#研发中心、4#人才公寓、地库及配套用房 ( 配套公厕、垃圾房、阅报栏、邮政信报箱及监控技防等设施) 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及配套道路、管网、绿化、供电等施工图设计、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3.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4.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评标细则如下:(一)投标报价(85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99%、100%。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数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Q1 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3分,每低 1%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二)总监理工程师素质(2分)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加0.5分,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加0.5分,本项最高1分。 专业以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准。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三)资源配置与业绩(5分)3.1注册及上岗证(4分):1、监理机构人员(总监除外)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中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加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再加0.5分,最高得1分;2、监理机构人员(总监除外)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中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加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再加0.5分,最高得1分;3、监理机构人员(总监除外)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再加0.5分,最高得1分;4、监理机构人员(总监除外)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每有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3.2业绩(1分)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 1分。 (四)监理大纲(8分)4.1项目概况0.50分4.2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0.50分4.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0.50分4.4投资控制目标与方法1.00分4.5进度控制的目标和方法0.50分4.6质量控制1.00分4.7合同管理0.50分4.8信息管理0.50分4.9安全控制措施1.00分4.10组织协调0.50分4.11监理工作制度0.50分4.12本工程难点、重点分析0.50分4.13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0.50分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5.3.1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材料。5.3.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5.3.4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5.3.5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5.4.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2人;5.4.2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3人;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5.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7日 09:00至2024年06月2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6.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的递交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9:30。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异议和投诉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8.4监督部门:宿迁市数据局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宿迁市张家港开发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宿豫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南丰路1号 | 地 址: | 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 联系人: | 陈佳 | 联系人: | 叶莉 | 电 话: | 0527-80872584 | 电 话: | 0527-81889236 | 传 真: | | 传 真: | | 邮 编: | | 邮 编: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sqzt001@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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