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发布日期:2024-06-15

【招标公告】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宿迁市 采购单位 宿迁豫新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鼎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SJY111000201955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项目已由宿迁高新备〔2023〕1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豫新港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豫区江山大道六号西侧。
2.2项目建设规模:对地块范围内的污染土壤进行清挖、基坑支护、积水处置、土壤转运、处置、回填、平整,修复土方量约19.1万立方米,对地块范围内的地下水进行阻控,沿着四至建设17米深的垂直阻隔墙,并对地下水污染物超标倍数较高点位进行源消减,阻控面积约235085平方米,阻控周长约3071米。
2.3招标范围: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监理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6月,总施工工期约1095日历天(以实际工期为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00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合同总工程量的50%付至监理费的30%,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付至合同价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需通过效果评估验收并移除江苏省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监理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3.3.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3.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情况承诺书)。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5.4.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4人;
5.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5人;
5.4.3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情况承诺书);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6.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4日09:00至2024年06月20日17:30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
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280095-5;新点软件 0527-84396020。
6.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09: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豫新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鼎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研发楼2层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2号楼12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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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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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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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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