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市公安局城南快速通道交通协管力量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06-08

【招标公告】扬州市公安局城南快速通道交通协管力量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扬州市公安局城南快速通道交通协管力量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城南快速通道交通协管力量购买服务项目 JSZC-321000-JZCG-G2024-008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0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081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城南快速通道交通协管力量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19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99号交警支队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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