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周恩来纪念馆观光游览车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淮安市 发布日期:2024-06-08

【招标公告】周恩来纪念馆观光游览车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淮安市 采购单位 淮安市周恩来纪念馆文化发展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周恩来纪念馆观光游览车经营权租赁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安市周恩来纪念馆文化发展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周恩来纪念馆观光游览车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周恩来纪念馆观光游览车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135115319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淮安市周恩来纪念馆文化发展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淮安市周恩来纪念馆区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115319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机构地址: 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周恩来纪念馆是淮安纪念周恩来总理的重要场所,现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本轮景区观光游览车经营权租赁即将到期,为继续给广大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景区交通服务,经周恩来纪念馆授权,由淮安市周恩来纪念馆文化发展交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对周恩来纪念馆观光游览车经营权租赁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营范围及年限
在规定的范围内为游客提供交通接驳服务,享有该条路线的独家经营权,本次租赁期限3年,3年后重新进入市场招标。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至6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电话报名(联系电话见下)
4.报名资料:投标人为企业的,现场报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人的,现场报名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采用电话报名的,请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80904146@qq.com。
竞标底价
本次竞标的底价为人民币伍万元/年,在底价的基础上加价报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投标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可为企业或个人;
3.严禁串标或围标等行为;
4.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A级以上信用报告,投标人为个人,须提交个人征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个人征信报告有问题的,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应包含:报价单,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信用报告,投标人为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车辆照片或信息等,投标文件须自行封装,未封装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二室
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在签到簿上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视为放弃投标。
开标、中标规则和公示
1.投标人超过3家,即可开标,少于3家作流标处理。
2.采用现场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开标,报价最高者中标。报价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二次询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网同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天。如遇弃权的,由后一名次公司或个人递补。
车辆要求
1.车辆由承租人提供,承租期内要保证景区开放期间至少有两辆游览车运营。
2.车辆为全新四轮14座电动观光游览车,具体车型及样式进场前须提交交流中心审核同意。
3.车辆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营运等相关证件,进场前须将车辆合格证、营运证等相关证件提交交流中心审核备案。
4.承租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养要有记录,购买司乘保险,不得出现车辆“带病上岗”情况。
5.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车辆必须定期年审,若年审未通过,不得在景区营运,处罚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营运要求
1.运营时间:与周恩来纪念馆开放时间一致(周二至周日9:00-17:30,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营运路线:1号门——樱花路——海棠路——铜像广场停车场(往返),未经批准,不得更改运营路线。
3.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明码标价,现执行标准为单程3元/客,包车往返费用为100元/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胡乱收费。
4.营运期间,承租人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不得张贴商业广告,服从交流中心管理,遇到重大接待和重要活动要优先免费保障接待或活动用车;需要停运的,须无偿配合。
5.营运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要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和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出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赔付,与出租人无关。
九、驾驶人员要求
1.男性不得超过5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45周岁。
2.身心健康,取得相关部门认同的驾驶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
3.工作期间要统一着装,注意仪表整洁和礼貌用语,不得酒后上岗,不得超载超速行驶(限速20KM/H),行驶过程中严禁抽烟、拒载、接听电话、与游客发生冲突。
十、其他说明
1.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签订3年承租合同,2024年8月1日必须确保车辆进场运营。
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承租人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和2万元的合规经营保证金,后两年租金在前一年租期到期前一周内支付。合同期满后,无违规经营的条件下,出租人一周内退还合规经营保证金2万元(无息)。
3.承租期内,承租人不得将经营权进行分包、转租、转让,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剩余租金和合规经营保证金。
4.承租人应自觉维护周恩来纪念馆的景区形象,遵守景区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如因驾驶人员个人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责。
5.承租期内,承租人自负盈亏,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责。
6.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不在规定路线内接驳游客等行为、超速超载驾驶、行驶过程中接听电话、服务态度恶劣被投诉等情形的,发现一次,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予以50-100元的经济处罚。
7.对不注重车辆卫生、不服从管理、未按时进行保养、未按规定进行年审的、驾驶人员酒后上班、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驾驶人员等情形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停运整改,并处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剩余租金和合规经营保证金。
8.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报价时需考虑此部分费用。
           
咨询报名、投诉质疑电话:***
招标方联系电话:***;13511531992(***
 
     1.周恩来纪念馆观光游览车经营权租赁投标报价单
2.周恩来纪念馆观光游览车经营权租赁投标承诺书
                        
             淮安市周恩来纪念馆文化发展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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