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宿豫豫东商务中心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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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鼎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宿豫豫东商务中心项目方案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宿豫豫东商务中心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Y1110002019451001001
本招标项目宿豫豫东商务中心项目已经宿豫行审发【2023】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东至江山大道,西至规划停车场用地,南至规划居住用地,北至庐山路。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977.00平方米,约26.97亩,总建筑面积为210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3707.00 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为 1533.00 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27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000.00平方米。
1.3 设计周期:
20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报规条件的方案设计成果,并审批合格(以上时间不含审批、规委会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确保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支付至方案设计合同价款的 70%,(预付款在本次支付时抵扣),配合所有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及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现场施工期配合等。
1.7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豫东商务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办公楼主要包括门厅、展厅、监控室、餐厅、厨房、活动室、办公室、档案室、大小会议室、消防控制室等功能及配套设施,营业网点主要包括营业大厅、办公室、值班室、资料室、监控大厅等功能及配套设施,编制投资估算。
1.8 本项目预算价为4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45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下列条件:
4.1.1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出上述专业的,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为准);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 年的。
4.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6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286550-5;宿迁技术支持电话:新点软件张工0527-843960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供应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供应商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鼎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豫区庐山路城市之家二楼 | 地 址: | 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19号兴邦商厦2号楼12层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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