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园连栋大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园连栋大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园连栋大棚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园连栋大棚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方式
建设地点: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句容市弘景路1号)
工程规模: 造价约19.24万元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及自行踏勘现场后,应认真阅读,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否则本工程量清单视为被投标单位认可,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结算量不得超过招标清单量。踏勘现场需了解施工水电、交通、人员进出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一并考虑,不得因上述因素提出增加造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四、投标人条件
4.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规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其他条件
1. 开标时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或企业法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近3个月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标细则
评标细则
6.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
备注:①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②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③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2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当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按投标文件递交表签字顺序进行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6.3、本工程设最高限价,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只作为控制各投标报价的上限,各投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6.4、当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书中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也可现场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企业成本报价竞标:
6.4.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
6.4.2、投标文件中未详细列出成本节约措施、优惠条件、内容和理由,或者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的;
6.4.3、投标文件中存在其他重大的、需要澄清或说明的问题的;
6.4.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与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差。
注:a、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所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b、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6.5、对出现以下状况的确定:
6.5.1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6.5.2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5.3中标单位的确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时间从 2024年6月6日至 2024年6月13日8:30-17:00(报名截止日)。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24年 6月14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2024年6月14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下午 14 时 30 分(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报名
报名需带以下资料:
1、(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近3个月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本人报名时仅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注: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报名地址:江苏宝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句容市华阳西路延伸段188号容安驾校院内2号楼2楼212室)
葛工:18912829569
本招标项目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园连栋大棚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方式
建设地点: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句容市弘景路1号)
工程规模: 造价约19.24万元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工期 (日历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招标范围 |
1 |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园连栋大棚工程 | 30 | 19.24 |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及自行踏勘现场后,应认真阅读,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否则本工程量清单视为被投标单位认可,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结算量不得超过招标清单量。踏勘现场需了解施工水电、交通、人员进出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一并考虑,不得因上述因素提出增加造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四、投标人条件
4.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规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其他条件
1. 开标时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或企业法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近3个月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标细则
评标细则
6.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
备注:①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②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③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2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当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按投标文件递交表签字顺序进行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6.3、本工程设最高限价,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只作为控制各投标报价的上限,各投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6.4、当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书中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也可现场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企业成本报价竞标:
6.4.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
6.4.2、投标文件中未详细列出成本节约措施、优惠条件、内容和理由,或者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的;
6.4.3、投标文件中存在其他重大的、需要澄清或说明的问题的;
6.4.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与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差。
注:a、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所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b、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6.5、对出现以下状况的确定:
6.5.1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6.5.2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5.3中标单位的确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时间从 2024年6月6日至 2024年6月13日8:30-17:00(报名截止日)。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24年 6月14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2024年6月14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下午 14 时 30 分(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报名
报名需带以下资料:
1、(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近3个月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本人报名时仅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注: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报名地址:江苏宝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句容市华阳西路延伸段188号容安驾校院内2号楼2楼212室)
葛工:1891282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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