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施工企业)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提供)。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右侧条件之一: |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⑤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投标人须填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施工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设计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相关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备注: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2)施工业绩: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3)设计业绩: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说明:(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3)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牵头人业绩。(4)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注: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2)施工业绩: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3)设计业绩: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4)监理业绩: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监理业绩。说明:(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3)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牵头人业绩。(5)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注: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 (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我公司在本工程的投标活动中没有挂靠资质行为,中标以后也绝不转包,违法分包。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自2022年05月3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5.自2023年05月3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自2024 年03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7.自 2019年05月3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8.我单位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符合下述第 要求:(此条仅对注册建造师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10.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姓名)符合下述第 要求:(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11.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12.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13.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14.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且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承诺书由投标人的牵头人提供。 |
对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此外,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信用要求 | 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即可。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