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高邮市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2024年度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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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2024 年度)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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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GYFFJSZ2024050009 |
工程名称 | 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2024 年度) |
招标人名称 | 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工程地点 | 高邮市送桥镇、菱塘乡、三垛镇、甘垛镇和周山镇等5个乡镇;提升治理工程位于城南新区、龙虬镇、卸甲镇、菱塘乡、周山镇等5个乡镇(园区) |
工程规模 | 分别对高邮市送桥镇、菱塘乡、三垛镇、甘垛镇和周山镇等5个乡镇28个行政村,201自然村、7038户生活污水进行治理设施建设(送桥镇14个行政村、104个自然村,菱塘乡6个行政村、45个自然村,三垛镇3个行政村、21个自然村,甘垛镇3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周山镇2个行政村、13 个自然村),并对卸甲镇、菱塘乡、周山镇龙虬以及城南经济新区等5个乡镇(园区)的部分设施进行维修提升改造,新建设施接入2023年建成的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平台。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GYFFJSZ2024050009001 | 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2024年度)EPC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11049 | 2024-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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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5/30 |
集中报名地点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到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见招标文件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4/8/1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4/12/29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5/30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6/4 23:59:59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2024 年度)已由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2024年度)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该项目分为达标治理和提升治理两个部分,其中达标治理工程位于高邮市送桥镇、菱塘乡、三垛镇、甘垛镇和周山镇等5个乡镇;提升治理工程位于城南新区、龙虬镇、卸甲镇、菱塘乡、周山镇等5个乡镇(园区)。 2.1.2 工程规模:分别对高邮市送桥镇、菱塘乡、三垛镇、甘垛镇和周山镇等5个乡镇28个行政村,201自然村、7038户生活污水进行治理设施建设(送桥镇14个行政村、104个自然村,菱塘乡6个行政村、45个自然村,三垛镇3个行政村、21个自然村,甘垛镇3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周山镇2个行政村、13 个自然村),并对卸甲镇、菱塘乡、周山镇龙虬以及城南经济新区等5个乡镇(园区)的部分设施进行维修提升改造,新建设施接入2023年建成的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平台。 2.1.3 合同估算价:11049.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9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可研、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地质勘察报告(初勘) 及设计要求(可研) 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平面图、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纸设计和报审工作,工程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消防和相关配套工程等、材料采购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报审、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组成联合体);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组成联合体);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组成联合体);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19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5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如为设计业绩, 5000 万元及以上是指建安投资工程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可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为监理业绩,50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费用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四、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4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09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6月13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七、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平台上发布。 | 九、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 十、联系方式
| | 招标人: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051485838187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64990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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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备注
|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公告正文中要求的保险期限与该条不一致的以该条要求的为准。 |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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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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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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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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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485838187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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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E-mail | 6649909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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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资审文件正文.pdf | 645391 | 2 | 定标方法.doc | 31232 | 3 | 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2024年度)投标保证金缴退说明(1).docx | 18049 | 4 | 评标方法.doc | 77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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