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德名园小区消防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无锡市 发布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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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无锡市 采购单位 宜兴市新街街道海德名园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德名园小区消防维修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编号:HCGC2024-L-05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德名园小区消防维修工程 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新街街道海德名园业主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物业维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海德名园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41.5万元
  2.5工期: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工程类型:维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4(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3 投标保证金:报名前须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缴纳投标单位的名称以及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宜兴支行/313302384095
  账 号:0409250000000363
  交纳形式:不限;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人名义提交,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后方可参加投标。
  4.4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下午03:00,地点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2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注:进入大楼严禁吸烟且严格遵守大楼各项规定)。
  5.2开标时符合性检查和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8、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文件(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9、投标保证金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支付合同价的20%,审计结束后第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40%,第三年付至审计价款的60%,第四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0%,第五年年底前付清余款。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住建局网站上发布(具体网址为:http://www.yixing.gov.cn/jsj/index.s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新街街道海德名园业主委员会  
  地  址:宜兴市新街街道
  联 系 人:***
  邮  编:214200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联 系 人:***
  邮  编:214200
  电  话:***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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