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充电站场站零星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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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鑫通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充电站场站零星物资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度充电站场站零星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充电站场站零星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单位:泰州市鑫通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3)规格及数量:主要包含充电站场站零星维修或零星技改所需物资(不含充电桩设备配件),具体见采购清单。
(4)采购控制价:¥ ***元(含税13%)。(投标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5)供货期:收到供货通知单后3个日历天内到货,应急物资1个日历天内到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有效且营业范围包含项目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截止递交报价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且未在交通产业集团系统内被列入不良投标行为名单或违反相关规定限制投标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将介绍信(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416100785@qq.com后,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单位名称。所有投标人需在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注册为会员并办理有效CA锁,否则无法参与本次投标。(注册步骤如下:进入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tzjtcyjt.com/fore/home/#/→点击右侧“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询价文件于发布该公告的网页直接下载获取,请投标单位下载询价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文件之日起向我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4.付款方式:物资供货以甲方供货通知单为准,经甲方供货验收合格后,每半年结算一次,每次支付该批次对账金额的95%,剩余5%于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期:一年,自各批次物资到货之日起算。5.发票开具:需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递交与退还:
(1)投标保证金:2000元。在开标前以现金的方式密封递交。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于合同签订前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缴纳。中标人按合同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所有业务,结算时履约保证金如数返还(无息)。
7.报价函的评审:最低价中标。报价人应充分分析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及本单位的承受能力,提供合理报价。
8.文件密封:询价响应文件的每页均需加盖公司章或投标专用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按要求进行密封,否则不予接收。
9.文件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至泰州市青年路2号招标中心第1开标室(泰湖地产一楼)。联系人:***。联系号码:***。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6时30分,逾期作自动放弃。
10.潜在投标人中标后不管以何种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如有)和冻结其投标资格。
1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仅仅包括供货物资,以及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现场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如物资采购、运费、装卸费、保险、税金(增值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要认真阅读清单,慎重报价,如有漏项招标人将视同优惠,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若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以报价失误或低于成本价等原因不履约或影响供货期,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和冻结其投标资格等处罚。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16时30分。开标地点:泰州市青年路2号招标中心第1开标室(泰湖地产一楼)。
13.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充电站场站零星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单位:泰州市鑫通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3)规格及数量:主要包含充电站场站零星维修或零星技改所需物资(不含充电桩设备配件),具体见采购清单。
(4)采购控制价:¥ ***元(含税13%)。(投标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5)供货期:收到供货通知单后3个日历天内到货,应急物资1个日历天内到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有效且营业范围包含项目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截止递交报价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且未在交通产业集团系统内被列入不良投标行为名单或违反相关规定限制投标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将介绍信(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416100785@qq.com后,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单位名称。所有投标人需在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注册为会员并办理有效CA锁,否则无法参与本次投标。(注册步骤如下:进入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tzjtcyjt.com/fore/home/#/→点击右侧“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询价文件于发布该公告的网页直接下载获取,请投标单位下载询价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文件之日起向我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4.付款方式:物资供货以甲方供货通知单为准,经甲方供货验收合格后,每半年结算一次,每次支付该批次对账金额的95%,剩余5%于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期:一年,自各批次物资到货之日起算。5.发票开具:需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递交与退还:
(1)投标保证金:2000元。在开标前以现金的方式密封递交。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于合同签订前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缴纳。中标人按合同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所有业务,结算时履约保证金如数返还(无息)。
7.报价函的评审:最低价中标。报价人应充分分析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及本单位的承受能力,提供合理报价。
8.文件密封:询价响应文件的每页均需加盖公司章或投标专用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按要求进行密封,否则不予接收。
9.文件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至泰州市青年路2号招标中心第1开标室(泰湖地产一楼)。联系人:***。联系号码:***。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6时30分,逾期作自动放弃。
10.潜在投标人中标后不管以何种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如有)和冻结其投标资格。
1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仅仅包括供货物资,以及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现场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如物资采购、运费、装卸费、保险、税金(增值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要认真阅读清单,慎重报价,如有漏项招标人将视同优惠,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若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以报价失误或低于成本价等原因不履约或影响供货期,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和冻结其投标资格等处罚。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16时30分。开标地点:泰州市青年路2号招标中心第1开标室(泰湖地产一楼)。
13.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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