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Z445和GZ457地块围挡整平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16

【招标公告】GZ445和GZ457地块围挡整平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项目名称 GZ445和GZ457地块围挡整平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GZ445和GZ457地块围挡整平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GZ445和GZ457地块围挡整平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DLCS-2024020号
项目名称:GZ445和GZ457地块围挡整平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12万元
最高限价:212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2月-2024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2024年2月-2024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2月-2024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原件备查)
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招标代理部获取。
售价:300元/份(报名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成功后,由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发至各投标供应商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103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103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5、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壹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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