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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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化市供电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0]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A3212811886000042 | 项目名称 | 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12811886000042001001 | 标段名称 | 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A3212811886000042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已经由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兴行审备[2024]252号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化市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兴化 2.2工程规模:新做3*200MPP拉管约65米,新做3*200CPVC排管约45米,利用已有电缆管道敷设YJV22-8.7/15-3*400电缆总长约3100米,同步敷设ADSS光缆,新建环网柜3台(新建环网柜基础2座),分支箱10台(新建分支箱基础5座)。 2.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811886000042001001 | 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设计任务书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 530.0 | | 2.5付款方式: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3.3.业绩要求:是否有此要求:是/否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时间以 为准。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情形的,不予认可。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其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5)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其他: 。 |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4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09时3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是;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3212811886000042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已经由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以兴行审备[2024]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化市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兴化市中和路文林路交汇处2.2工程规模:新做3*200MPP拉管约65米,新做3*200CPVC排管约45米,利用已有电缆管道敷设YJV22-8.7/15-3*400电缆总长约3100米,同步敷设ADSS光缆,新建环网柜3台(新建环网柜基础2座),分支箱10台(新建分支箱基础5座)。2.3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811886000042001001 | 星湾雅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 设计任务书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 530.00 | 2.5 付款方式:①设计费的支付:签订合同后 7 日内,付设计费合同价的 10%,审图通过后付清设计费余款;②施工费支付:签订合同后 7 日内,付合同价的 10%;设备进场前 10 日内,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送电后且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10 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 97%;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招标人不支付任何利息,所有进度款均需扣除暂列金额);③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承包人每月初10号前将上月劳动用工实名册和工资金额上报给发包人,发包人当月将足额划拨经审核后的上月项目资金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每次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总承包项目达到施工节点支付工程款时均扣除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1)具备 / 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③ /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供电工程总承包项目;(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供电工程设计项目;(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供电施工项目;业绩有效期自2019年 01 月 0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 24 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 14 日 09时30分。6. 评标办法6.1 是否评定分离: 是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3设计成果是否给予经济补偿:不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化市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兴化市 地 址:泰州市扬子港路88号综合楼三楼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578158939@qq.com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 电 话:18921712123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化市供电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化市供电分公司 | 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谢晓慧 | 联系人: | 郭先生 | 电话: | 18796759098 | 电话: | 189217121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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