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阳澄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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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阳澄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阳澄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JSZC-320500-SZHX-T2024-003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2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HX-T2024-0030
项目名称:2024年阳澄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采购包1:60.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万元(采购包1:60.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万元)
第一标段:鲢鱼(夏花)、鳙鱼(夏花)
第二标段:翘嘴红鲌
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谈判供应商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或者全部标段进行响应,最多只可成交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谈判供应商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并且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标段号
放流种类
规格
数量
1
鲢鱼(夏花)
100-1000尾/公斤
24000公斤
鳙鱼(夏花)
100-1000尾/公斤
10000公斤
2
翘嘴红鲌
10000-20000尾/公斤
261公斤

2.鱼苗存活率:本项目鱼苗存活率不得低于95%。
3.交付地点:阳澄湖水域。
4.验收标准: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鲢鱼(夏花)、鳙鱼(夏花)、翘嘴红鲌拟定2024年7月进行放流(具体时间根据鱼苗生产情况确定)。有关放流的具体事宜,由采购人在放流开始前三天,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放流通知,供应商在确认后以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人,并按采购人所提出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等要求,完成放流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具备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繁育)场资质。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生产品种须与所投标段采购内容一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2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5-22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西塘北巷5号
联系人:秦东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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