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庭及平昌法庭智能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庭及平昌法庭智能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庭及平昌法庭智能化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庭及平昌法庭智能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KFQFY-2024-002
项目名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庭及平昌法庭智能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94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94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
2.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 119 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补充内容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年度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打印盖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大港街道银河路100号
联系方式:朱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庭及平昌法庭智能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KFQFY-2024-002
项目名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庭及平昌法庭智能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94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94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
2.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 119 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补充内容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年度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打印盖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大港街道银河路100号
联系方式:朱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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