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农村公路县道日常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4-30

【招标公告】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农村公路县道日常修复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江北新区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农村公路县道日常修复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农村公路县道日常修复项目 JSZC-320192-HBGL-G2024-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HBGL-G2024-0005 
项目名称: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农村公路县道日常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7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64.182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2024年度南京江北新区农村公路县道日常修复项目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安以及沿线设施等的日常修复(小修保养)及相关工作,应急抢险(如夏汛等)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09月30日。
缺陷责任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方式:(1)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邮箱领取:2248113359@qq.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文件费)。(2)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①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扫描件、②《资料领取签到表》手写扫描件(格式见附件),邮件名及压缩文件名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3)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邮箱。请投标人务必确保《资料领取签到表》中本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填写正确,项目期间请本项目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投标人诚信档案
①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②投标人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b.在“新用户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c.系统审核后,投标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③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和“六、其他补充事宜”“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2)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9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条”和“六、其他补充事宜”“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2)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公告发布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公路管理站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新华六村环保大楼
联系人:贾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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