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靖江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泰州市水利局和泰州市财政局《关于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政水复〔2023〕2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靖江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靖江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靖江市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工程属于小(1)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建筑物级别为 4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防洪标准:20 年一遇,治涝标准:10 年一遇。
集福小流域位于靖江市西北部,北至靖泰界河、南至横港、东至陆三港、西至下六圩港,属通南水系,小流域面积 20.15km2 。周边主要河道为下六圩港、水洞港、陆三港、庙宇港、横港、靖泰界河等。流域内地貌均为平原,土地利用现状以耕地为主,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河沟岸坡处,以微度流失为主。
根据集福小流域的建设任务、目标以及项目区水土流失状况、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要求等,本次工程拟实施 3 条河道,分别为曾家港、陆三港、十王埭前沟,主要工程内容为岸坡防护,河道疏浚,保土耕作等,共计整治河道总长约 10.53km,新建生态木桩护岸约1.0km,桩板式护岸长度约0.8km,拆建方涵1座,植物防护面积约0.065km2 ,河道疏浚10.53km。
本项目施工招标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02 标段,共分为2个标段。总投资金额:539.977148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01标段:工程范围为曾家港河道整治长度约 9.63km,整治范围为界河~横港,清淤后河底高程 0.0~0.5m,河底按 1:2~1:2.5 的坡比放坡至现状堤顶,河坡在常水位 2.2m 以上进行绿化设计,河坡绿化详见水土保持绿化设计。
01标段工程造价为:252.602180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标,最高投标限价:贰佰伍拾贰元陆仟零贰拾壹元捌角零分(小写¥2526021.80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6月0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31日工程完工验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5%。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无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 /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 (泰政水〔2022〕124 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 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 (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包括投标报价:75 分;项目管理机构:5 分;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业绩)
8.1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 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8.3 本次招标的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标、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2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开标按照01标段到02标段的顺序进行,评标、定标按照从施工02标段到施工01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仅参与评审,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4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8.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政府大楼水利局42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洲路2号广天宝丽广场七幢4层
邮编: 214500
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件:49192246@qq.com
2024 年 4 月 26 日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泰州市水利局和泰州市财政局《关于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政水复〔2023〕2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靖江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靖江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靖江市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工程属于小(1)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建筑物级别为 4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防洪标准:20 年一遇,治涝标准:10 年一遇。
集福小流域位于靖江市西北部,北至靖泰界河、南至横港、东至陆三港、西至下六圩港,属通南水系,小流域面积 20.15km2 。周边主要河道为下六圩港、水洞港、陆三港、庙宇港、横港、靖泰界河等。流域内地貌均为平原,土地利用现状以耕地为主,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河沟岸坡处,以微度流失为主。
根据集福小流域的建设任务、目标以及项目区水土流失状况、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要求等,本次工程拟实施 3 条河道,分别为曾家港、陆三港、十王埭前沟,主要工程内容为岸坡防护,河道疏浚,保土耕作等,共计整治河道总长约 10.53km,新建生态木桩护岸约1.0km,桩板式护岸长度约0.8km,拆建方涵1座,植物防护面积约0.065km2 ,河道疏浚10.53km。
本项目施工招标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02 标段,共分为2个标段。总投资金额:539.977148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01标段:工程范围为曾家港河道整治长度约 9.63km,整治范围为界河~横港,清淤后河底高程 0.0~0.5m,河底按 1:2~1:2.5 的坡比放坡至现状堤顶,河坡在常水位 2.2m 以上进行绿化设计,河坡绿化详见水土保持绿化设计。
01标段工程造价为:252.602180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标,最高投标限价:贰佰伍拾贰元陆仟零贰拾壹元捌角零分(小写¥2526021.80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6月0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31日工程完工验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5%。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无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 /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 (泰政水〔2022〕124 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 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2)项规定 |
3.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4)项规定 |
5.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5)项规定 |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6)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7)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9)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 |
11.主要施工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12)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至少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以来的其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0 款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 (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包括投标报价:75 分;项目管理机构:5 分;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2 (1) | 项目管理 机构评分 标准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1分。 | 1分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 1分 |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 (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提供相应证书)、施工员(提供相应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证书)等,有一个得0.4分,最多得 2 分。 (2) 以上人员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 0.2 分,最多得 1 分。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有多个专业时,只按一个专业赋分。 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以来的其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0 款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
2.2.2 (2) |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标准(暗 标) | (1) 施工技术方案(9分) ①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3分); ②本标段河道疏浚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3分); ③本标段水土保持工程的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3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安全措施与综合协调、质量 保证体系及措施(8分) ①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2分); ②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2分); ③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2分); ④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 可行(2分)。 (3)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安全文明施工、 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3分)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1分)。 ②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分)。 ③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1分)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 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 | 20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使用A4页面,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字号使用小四,页数不超过80页。 | ||||||||
2.2.2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75分, 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在 75 分基础上扣 1 分; 每低 1%,在 75 分基础上扣 0.5 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 0 分。 | 75 分 | |||||
合计 | 100 分 |
8.其他内容(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业绩)
8.1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 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8.3 本次招标的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标、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2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开标按照01标段到02标段的顺序进行,评标、定标按照从施工02标段到施工01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仅参与评审,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4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8.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政府大楼水利局42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洲路2号广天宝丽广场七幢4层
邮编: 214500
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件:49192246@qq.com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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