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沭阳县新河镇大营村刘庄、单庄等2024年户厕改造工程(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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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沭阳县新河镇大营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沭阳县新河镇大营村刘庄、单庄等2024年户厕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沭阳县新河镇大营村刘庄、单庄等2024年户厕改造
工程(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各供应商: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沭阳县新河镇大营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就沭阳县新河镇大营村刘庄、单庄等2024年户厕改造工程(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新河镇大营村刘庄、单庄等2024年户厕改造工程(三次)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元(含税);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作废标处理。
(三)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均可以参与巴房村、大营村茆新路东、大营村刘庄、单庄等三个项目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在其它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四)工期:60日历天。
(五)主要内容:沭阳县新河镇大营村刘庄、单庄等360户旱厕进行户厕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工程量的100%,由县级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谈判小组无法判别的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谈判文件获取(报名时间)
(一)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4月25日8:30至2024年4月28日17:30。(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报名地点):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江苏宏润代理部
(三)谈判文件获取条件:1、谈判文件获取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委托人领取的须提供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的,提供法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未按上述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4月29日15时0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5时30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江苏宏润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 联系电话:***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4月29日15时30分
(二)谈判地点: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江苏宏润会议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223600
采购人:沭阳县新河镇大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会另行通知。
沭阳县新河镇大营村村民委员会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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