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灭火器、消防水带及灭火器箱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25

【招标公告】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灭火器、消防水带及灭火器箱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灭火器、消防水带及灭火器箱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委托,就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灭火器、消防水带及灭火器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灭火器、消防水带及灭火器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ZCZC202406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灭火器、消防水带及灭火器箱采购项目
预算控制价:6万元(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凤栖湖校区、南门街校区消防设备及器材采购(含灭火器、灭火器箱、水带)和废旧灭火器、水带、灭火器回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质保期:五年(灭火器、水带)、一年(灭火器箱)
评审办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评分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产品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95%合同金额,质保期满1年后30个日历日内无息支付剩余5%合同金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经招标单位允许,投标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投标单位可以到树人学校实地查看项目区域情况测量相关数量和工作量。
看现场时间: 2024年4月29日-30日  8:30---11:00;14:00-17:00。
地点: 南门街校区(广陵区南门街82号)、凤栖湖校区 (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
联系电话: (南门街校区)丁老师:13382733000   (凤栖湖校区)吴老师:15358512333
本次采购由“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大宗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负责。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工作联系人提出,询问、质疑由联系人负责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整装产品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信息发布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校园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开发布。请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04月23日-2024年04月28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校园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信息
1.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本。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和底部分别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上应注明:
1.1“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灭火器、消防水带及灭火器箱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字样,  
1.2 投标人联系人姓名
1.3正确的投标人联系人电话信息。
1.4开标时启封。
因以上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的投标人任何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5月06日上午11:00前前送至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凤栖湖校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
投标工作联系人: 贾老师    联系电话:13852712322
对于任何以邮寄方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投标文件,我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或义务。以传真方式发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评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前后  
评标地址: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凤栖湖校区(扬州市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
6.招标结果公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前后
7.合同签订时间:待招标流程走完程序后进入合同流程即可通知中标单位来校签订合同。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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