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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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4042300001
项目名称: 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423000010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的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即将开展。 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其委托负责以上项目的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招标事宜,现对本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赣榆区金山镇2.1.2建设规模: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1.3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2.1.4质量要求:合格2.1.5招标范围: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属有在建工程。)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包含养护期内)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监员及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⑴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4年 1 月-2024年 03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 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地点: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4.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凭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前来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4.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投标报名时统一收取(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 下午3:00 分。5.2 地点: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 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驻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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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423000010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范围 | 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4-05-07 15:00 |
| 开标地点 | 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 |
其他
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的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即将开展。 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其委托负责以上项目的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招标事宜,现对本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赣榆区金山镇2.1.2建设规模: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1.3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2.1.4质量要求:合格2.1.5招标范围:金山镇冠宏禽业污水管道新建工程,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属有在建工程。)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包含养护期内)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监员及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⑴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4年 1 月-2024年 03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 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地点: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4.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凭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前来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4.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投标报名时统一收取(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 下午3:00 分。5.2 地点: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 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驻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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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连云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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