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世纪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世纪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馥桂名居、均和华府、东湖心语、南林花苑、玖溪东园、世纪尚东府、东宝龙等7个小区内新建非机动车遮雨棚,用于电动车停放。本工程造价约221万元。
4、工期要求: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发包范围: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6.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8:00时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不休)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联系人:时先生,联系号码:18005108387,微信同号】,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7 日9:30 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发布。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世纪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4号楼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招标项目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世纪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馥桂名居、均和华府、东湖心语、南林花苑、玖溪东园、世纪尚东府、东宝龙等7个小区内新建非机动车遮雨棚,用于电动车停放。本工程造价约221万元。
4、工期要求: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发包范围:馥桂名居、均和华府等七个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6.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8:00时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不休)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联系人:时先生,联系号码:18005108387,微信同号】,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7 日9:30 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发布。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世纪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4号楼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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