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云港市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4-04-10

【招标公告】连云港市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连云港硕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连云港市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亏:SHTZ-JSCM-202404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匚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0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硕海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俣:连云港市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坛为其中的: (001)连云港市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汶标人资格要求 (001连云港市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 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设计单位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级设计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1、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教授级高工证。(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 同及退休证明)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 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入执(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2)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 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 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 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 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业绩要求:4.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承担 过类似工程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须在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 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45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 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 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 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 工验收证明为准。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 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 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3)提 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 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 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 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 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 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1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 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 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 予通过。7.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 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投标入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 用承诺方式由投标入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7.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 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 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 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己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 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 后果自行承担)。7.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 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 委员会。7.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 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 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7.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 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171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1713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 海审备(2023)10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硕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 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 在投标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村太平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90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000 平方米,主要包括商 业、渔市场、冷库、立体养殖场、展览馆、喜宴大厅、民宿酒店及室内水上乐园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 23000 万元,其中勘查设计最高投标限价240万元,含暂列金额1000 万元(不可竞争费用,不含规费税金)。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设计日期60日天,施工670日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 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主要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太平村“渔”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所有工作内容。本项目为交 钥匙工程,采用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方式,满足招标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范围)的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 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 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BIM设计(成果)服务及技术应用等,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 调整的权利。 (2)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调整报批、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 的设计配套资料、图纸报批及服务工作、专家评审及咨询服务、施工现场所需的技术交底、 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合本项目各类工程验收、整体移交、竣工备案等工作。 (3)采购承包范围工程建没所需要的所有物资(材料、预制构件、设备等)采购及安装, 满足招标入使用需求。 (4)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围挡、七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土方 堆置场地及管理、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 电气、暖通、消防、钢结构、公共部位装修(含大堂、电梯厅、楼梯间、物业用房、配电房、 水泵房、垃圾用房等)、燃气、人防、接地防雷工程、电梯采购安装、智能化(包含但不限 于:网络系统(包含无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食堂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 线、入侵报警系统、对讲系统、巡更系统、系统集成、室外综合管网、数字及模拟双路控制 广播系统、智能化系统协议开放,并需满足智能化系统兼容等)、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给水、 消防给水、雨污分流排水等)、室外燃气工程、室外的附属及配套工程、景观绿化、绿色建 筑、充电桩、亮化照明、标线标识标牌、车位引导、三网及室外工程、供水供电燃气管网接 驳等工程内容。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最终以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 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 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入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3.8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教授级高工证。(如为退休人员须提 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2、投标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设行政卞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 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 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入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 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 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须在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 项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 )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 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 工骀收时问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捉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 查台格证(复印件》三者缺一小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 徘。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役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 3》捉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入名称、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 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 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 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 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 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4.2项的规定。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 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 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 时将不予通过。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 <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 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 【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 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 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 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 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7.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入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7.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 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 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3日(公休日节假日接收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 厦B座1713室)获取: 报名材料: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将以下材料的【(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 信),(2)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7)项目负责入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8)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现场报名。 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经招 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5时00分。 5.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1713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乡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硕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埋机构: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村幸福路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1713 室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入:樊工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1875104004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硕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村幸福路 联系人:樊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171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却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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