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经学校批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DXZBCG【2024】16号
1.2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年。
1.4采购需求:
1.4.1为保障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需要,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第一包: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包:货物与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1.4.2成交供应商数量:
第一包≤5家
第二包≤6家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分包参与磋商,可兼投兼中。所有成交供应商取得江苏大学相应采购招标项目代理资格,但并不确定各成交供应商的具体份额。
1.5响应报价说明与最高限价:
1.5.1 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最高限额:“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65%
“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
供应商按照响应分包分别报出统一的代理服务费百分比,即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百分之多少收取服务费。(如某供应商报的代理服务费是55%,则项目收费为: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乘以55%)。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3.5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指:为保障学校权益和供应商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供应商拟收取的单个项目最高服务费用,直接以拟收取的服务费金额报价。
1.5.3采购文件工本费限价:货物与服务项目不高于500元;工程项目不高于300元。
二、申请人的资质与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应具有的通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分包项目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许可证和资信证明须为同一家银行)。
3.供应商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提供供应商为授权代表人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如果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可以不提供授权书和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本项目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录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工程代理机构名录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须在镇江市城区(不包含丹徒区、丹阳市、句容市和扬中市)具有固定营业场所。(须提供固定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④若供应商安排其分支机构承接受托本分包代理业务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须提供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第二包(货物与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录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在镇江市或南京市城区(不包含溧水区、高淳区、六合区、浦口区和江宁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须提供固定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不接受供应商分支机构参与本分包的磋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安排其分支机构承接受托本分包的代理业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信息网(网址:https://cgb.ujs.edu.cn/)发布
获取时间: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4月23日09:00-09: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09:30;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4月23日09:30;
磋商地点: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校本部行政二号楼602开标室
响应文件份数:1套正本、5套副本
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整。(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以扫码方式交纳。无论成交与否,均不退还)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保证金
无。
七、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科 万老师 0511-88790072
地 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613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安排统一答疑,供应商如有不清楚之处或认为本磋商文件有任何不合理之处,于2024年4月15日16:00之前,将相关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科,逾期概不受理。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质疑文件,视为对磋商文件无异议。
2.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信息网(网址:https://cgb.ujs.edu.cn/)学校招标信息栏目。
3.供应商单位于磋商响应当天仅可以从学府路1号门凭密封响应文件进校,每分包响应单位进校不能超过2人。(请参与磋商的单位自行预留足够时间进校及送达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请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一旦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视为已阅读并全部接受本磋商文件。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8日
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经学校批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DXZBCG【2024】16号
1.2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年。
1.4采购需求:
1.4.1为保障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需要,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第一包: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包:货物与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1.4.2成交供应商数量:
第一包≤5家
第二包≤6家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分包参与磋商,可兼投兼中。所有成交供应商取得江苏大学相应采购招标项目代理资格,但并不确定各成交供应商的具体份额。
1.5响应报价说明与最高限价:
1.5.1 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最高限额:“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65%
“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
货物项目 | 服务项目 | 工程项目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 … | … | … |
供应商按照响应分包分别报出统一的代理服务费百分比,即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百分之多少收取服务费。(如某供应商报的代理服务费是55%,则项目收费为: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乘以55%)。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3.5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指:为保障学校权益和供应商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供应商拟收取的单个项目最高服务费用,直接以拟收取的服务费金额报价。
1.5.3采购文件工本费限价:货物与服务项目不高于500元;工程项目不高于300元。
二、申请人的资质与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应具有的通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分包项目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许可证和资信证明须为同一家银行)。
3.供应商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提供供应商为授权代表人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如果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可以不提供授权书和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本项目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录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工程代理机构名录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须在镇江市城区(不包含丹徒区、丹阳市、句容市和扬中市)具有固定营业场所。(须提供固定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④若供应商安排其分支机构承接受托本分包代理业务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须提供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第二包(货物与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录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在镇江市或南京市城区(不包含溧水区、高淳区、六合区、浦口区和江宁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须提供固定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不接受供应商分支机构参与本分包的磋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安排其分支机构承接受托本分包的代理业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信息网(网址:https://cgb.ujs.edu.cn/)发布
获取时间: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4月23日09:00-09: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09:30;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4月23日09:30;
磋商地点: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校本部行政二号楼602开标室
响应文件份数:1套正本、5套副本
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整。(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以扫码方式交纳。无论成交与否,均不退还)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保证金
无。
七、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科 万老师 0511-88790072
地 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613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安排统一答疑,供应商如有不清楚之处或认为本磋商文件有任何不合理之处,于2024年4月15日16:00之前,将相关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科,逾期概不受理。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质疑文件,视为对磋商文件无异议。
2.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江苏大学采购招标信息网(网址:https://cgb.ujs.edu.cn/)学校招标信息栏目。
3.供应商单位于磋商响应当天仅可以从学府路1号门凭密封响应文件进校,每分包响应单位进校不能超过2人。(请参与磋商的单位自行预留足够时间进校及送达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请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一旦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视为已阅读并全部接受本磋商文件。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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