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丰镇人民路(锦南路至五棵松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锦丰镇人民路(锦南路至五棵松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锦丰镇人民路(锦南路至五棵松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SZWT-G2024-0003
项目名称: 锦丰镇人民路(锦南路至五棵松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
预算金额:257.859900万元(采购包1:178.319900万元;采购包2:61.540000万元;采购包3:1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标段一:交通维护设施最高限价1783199元;标段二:交通信号设施最高限价615400元;标段三: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最高限价18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压降锦丰辖区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路口行车秩序,亟需对辖区内锦丰镇人民路(锦南路至五棵松路)2个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交通安全设施;结合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需对辖区内机非隔离栏,道口桩,隔离桩,减速块,爆闪灯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增补。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遇不可抗力原因需延迟交货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后)、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①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一:交通维护设施: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标段二:交通信号设施: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标段三: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1 17:00 - 2024-04-09 23:59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只有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
采购包2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
采购包3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9幢B130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锦丰镇人民路(锦南路至五棵松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 JSZC-320582-SZWT-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2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SZWT-G2024-0003
项目名称: 锦丰镇人民路(锦南路至五棵松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
预算金额:257.859900万元(采购包1:178.319900万元;采购包2:61.540000万元;采购包3:1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标段一:交通维护设施最高限价1783199元;标段二:交通信号设施最高限价615400元;标段三: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最高限价18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压降锦丰辖区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路口行车秩序,亟需对辖区内锦丰镇人民路(锦南路至五棵松路)2个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交通安全设施;结合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需对辖区内机非隔离栏,道口桩,隔离桩,减速块,爆闪灯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增补。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遇不可抗力原因需延迟交货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后)、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①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一:交通维护设施: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标段二:交通信号设施: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标段三: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1 17:00 - 2024-04-09 23:59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只有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
采购包2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
采购包3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9幢B130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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