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江市丹徒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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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丹徒土地储备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专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江市丹徒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镇江市丹徒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286602797@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FSZZ-(2024)商字第0320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地质灾害评估乙级、治理工程勘查乙级、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金源大厦4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廉政公约及承诺函在江苏专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金源大厦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金源大厦4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丹徒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镇江市丹徒新城勤政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专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金源大厦4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镇江市丹徒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286602797@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FSZZ-(2024)商字第0320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地质灾害评估乙级、治理工程勘查乙级、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金源大厦4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廉政公约及承诺函在江苏专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金源大厦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金源大厦4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丹徒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镇江市丹徒新城勤政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专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金源大厦4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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