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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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建湖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建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自愿参加并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二次)
2.项目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
3.工程内容: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二次)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
6.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42.4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7.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工程结算要依法接受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1.2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4年04月1日至2024年04月08日17时前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10楼,联系人:***,联系方式:***)确认参与报名或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件及转账凭证(或第一次报名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745483631@qq.com(标书制作费:300元,支付方式:现金或支付宝转账,支付宝账号:745483631@qq.com),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报名所需资料如下:①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②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99%。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6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商务性评审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本项目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42.48万元
六、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4月10日09:00时。
递交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9楼904室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09:00时。
2.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东支行,账号1109664409200054584】,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备注工程名称。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医院指定账户,公示期满无异议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以非现金方式汇至建湖县人民医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中国工商银行建湖县建南支行,账号:1109610109000034362),在工程结束后无息退还。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需备注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3.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可预见的费用、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综合报价)。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费标准×50%,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算;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5. 投标文件组成: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5.1 一号标书至少应包括:
(1)投标承诺书;
(2)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清单报价表;
(6)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复印件;
(9)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 二号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二号标书,一号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二号标书为资格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号标书须单独密封与一号标书封袋一并递交。
(2)一号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二标书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七、其他
1.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人民医院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二次)---报名材料.docx
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二次)---招标清单(2).xls
建湖县人民医院
2024年03月31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二次)
2.项目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
3.工程内容: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二次)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
6.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42.4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7.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工程结算要依法接受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1.2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4年04月1日至2024年04月08日17时前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10楼,联系人:***,联系方式:***)确认参与报名或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件及转账凭证(或第一次报名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745483631@qq.com(标书制作费:300元,支付方式:现金或支付宝转账,支付宝账号:745483631@qq.com),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报名所需资料如下:①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②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99%。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6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商务性评审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本项目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42.48万元
六、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4月10日09:00时。
递交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9楼904室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09:00时。
2.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东支行,账号1109664409200054584】,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备注工程名称。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医院指定账户,公示期满无异议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以非现金方式汇至建湖县人民医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中国工商银行建湖县建南支行,账号:1109610109000034362),在工程结束后无息退还。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需备注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3.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可预见的费用、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综合报价)。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费标准×50%,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算;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5. 投标文件组成: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5.1 一号标书至少应包括:
(1)投标承诺书;
(2)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清单报价表;
(6)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复印件;
(9)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 二号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二号标书,一号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二号标书为资格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号标书须单独密封与一号标书封袋一并递交。
(2)一号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二标书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七、其他
1.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人民医院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二次)---报名材料.docx
2024年建湖县人民医院新建车棚工程(二次)---招标清单(2).xls
建湖县人民医院
2024年03月31日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