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响水县产业基金和科创基金采购基金管理人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4-03-27

【招标公告】响水县产业基金和科创基金采购基金管理人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响水县响安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响水县产业基金和科创基金采购基金管理人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响水县产业基金和科创基金采购基金管理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angshui.gov.cn/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7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X-GQCG-2024030***0 ;
项目名称:响水县产业基金和科创基金采购基金管理人项目;
  最高限价:***.8%/年(管理费率 );
采购需求:响水县产业基金和科创基金采购基金管理人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基金存续期限6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3年),投资期已过***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或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 27 日至2024年4月3日。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上述时间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报名并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招投标信息
(https://www.xiangshui.gov.cn/col/col***8006/index.html)“国企采购-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ycjy***;">***@***63.com     。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6532290***2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交易担保方式。以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其他账户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务必请投标人转汇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账户上直接转(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响水县响安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响水支行
账号: ***2430***88000***82638
2、履约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具体形式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2.***.采购人接受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由供应商自主选择。
2.2.本项目接受供应商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交易担保方式。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的,须从供应商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响水县响安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响水支行
账号: ***2430***88000***82638
2.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一次性退还(无息)。如果未能按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履约的,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方式:投资期内,管理费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为基数,由管理人每年按照中标费率收取;退出期内,管理费以合伙企业的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总额为基数,由管理人每年按照中标费率收取。
首期出资第一个自然年度管理费=首期实缴出资额× 中标费率÷***2×首期出资第一个自然年度剩余月份。
首期出资第一个自然年度剩余月份:从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出资通知书》出资截止日当月开始计算,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上述出资在缴纳管理费之后的第二个自然年度起,应于每年度首月30日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截止上年末实缴出资总额(投资期)或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总额(退出期)对应的当年度管理费。
当有实缴出资额增加时,当年管理费就应相应调整并按照首期出资管理费原则按照月份进行分段计算。
最后一个自然年度的管理费计算方法为:退出期年度管理费÷***2×协议终止当年度月份(如协议终止月份为******月,则乘以******),在终止月份30日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管理费。若合伙企业实际终止期限与协议终止期限不同,按实际终止期限计算管理费。
2、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9〕4***号),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响水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响水县响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陈家港镇灌河一路
联系方式: ***    电话:05***5-69052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05***5
名称: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双园路北
联系方式:姚红霞   电话; ***3***79334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九、质疑和投诉处理
本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货物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便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采购人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请与采购人、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主管部门联系处理。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发布信息、场地等服务,不负责处理相关质疑、投诉事项。
响水县产业基金和科创基金采购基金管理人项目采购文件下载
                         
                         响水县响安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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