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全部入围;□方法二,低价排序法;□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具体评标入围方法详见附件 A)。□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 G1 取值为:/ G2 取值为:/;方法三中R取值为:/ ,平均值以上/家、平均值以下/家;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申请人提供资质证书符合条件且有效,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营业执照符合条件且有效,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投标申请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条件且有效,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 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条件且有效,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
1.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2.企业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企业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一年为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企业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7.投标人本次投标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相关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 提供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
1.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说明:(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2)若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与招投标相关的在建工程信息、项目负责人变更信息、招标终止信息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等均应当及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发布。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间应当与网上公告时间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 |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须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投标人(牵头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 注:1)资格审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2)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3)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5)以上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6)“类似工程”指公共建筑【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建筑(机场航站楼、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工程。 |
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条件即可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不超过3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此外,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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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 | 1、评标方式?定量评审2、评审因素:?商务标投标人业绩?经济标:投标报价?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评审顺序: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企业业绩、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9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以上数量要求的,则按实际合格数量计取。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总分相同且影响前 9名排名的,则以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取前 9名,如还相同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取前 9名,如还相同则以企业业绩得分由高到低取前 9名,如还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作为评标基准价中相关值的抽取范围)。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信用、施工组织设计、业绩,总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但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不排名,提出不排名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 3 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则全部进入定标环节。竞争性判断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可行、综合投标报价、企业信用、业绩等作为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的依据,并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81分施工组织设计: 11分投标人业绩: 2 分 信用分: 6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方法五;?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 94%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81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11分) | 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2分) | 投标人(牵头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得2分,没有不得分。注:详见招标文件 |
2.3.3(4) | 信用分(6分) | 施工企业信用分(6分)信用得分=6%×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注: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