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正基村村民委员会采购智慧农业示范园(100亩连栋大棚)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4-03-23

【招标公告】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正基村村民委员会采购智慧农业示范园(100亩连栋大棚)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正基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智慧农业示范园(100亩连栋大棚)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正基村村民委员会采购智慧农业示范园(100亩连栋大棚)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MZC20240312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正基村村民委员会采购智慧农业示范园(100亩连栋大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进场完成大棚地面下基础建设后,向采购单位提交项目进度款申请材料(含监理审核意见等),待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30%;
(2)项目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
(3)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0%;
(4)审定价的余款待项目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结清。
供应商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现付款方式调整为:
(1)合同签订且开工后,供应商队伍进场,支付合同价的30%;
(2)第一批主体钢结构发货,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
(3)主要设备到场,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
(4)项目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审定价的97%。
(5)审定价的余款待项目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结清。
供应商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正基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正基村   
联系方式: 张先生、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海门区苏城大厦7楼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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