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广陵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新城)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度广陵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新城)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广陵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新城)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2024年度广陵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新城)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广陵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新城)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陵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新城)
项目编号:YSSXJS-202403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预算金额:401.01万元。
2、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401.0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道路养护、管道养护等。(包含健民路、秦邮路、临湾路(原人民路)、福康路、京杭路、沙湾路的道路和管道养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不应超过2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信用承诺函(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上述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1、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2、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20%的价格扣除。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报名处
售价: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下午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二楼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 1030 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下午14:30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二楼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 1030 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 ***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恒通集团江新大厦(健民路南)
联系方式:******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1日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广陵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新城)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陵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新城)
项目编号:YSSXJS-202403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预算金额:401.01万元。
2、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401.0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道路养护、管道养护等。(包含健民路、秦邮路、临湾路(原人民路)、福康路、京杭路、沙湾路的道路和管道养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不应超过2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信用承诺函(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上述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1、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2、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20%的价格扣除。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报名处
售价: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下午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二楼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 1030 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下午14:30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二楼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 1030 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 ***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恒通集团江新大厦(健民路南)
联系方式:******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1日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