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大学2023-2024年度饮食物资供应商遴选-鲜家禽(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江苏大学2023-2024年度饮食物资供应商遴选-鲜家禽(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苏大学2023-2024年度饮食物资供应商遴选-鲜家禽(第二批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江苏大学2023-2024年度饮食物资供应商遴选-鲜家禽(第二批次)(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开招标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XHQCG〔2024〕011号
项目名称:江苏大学2023-2024年度饮食物资供应商遴选-鲜家禽(第二批次)(二次)
最高限价:9.7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进一家供应商,对江苏大学所有校区(本部、长山校区、北固校区)供应鲜家禽。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如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果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3年9月至2023年2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承诺函);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4被列入江苏大学失信名单并在处罚时间内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9:00-9:30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苏大学后勤处(集团)采供管理科101会议室(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网站。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供管理科 联系人:侯老师 0511-88797163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后勤处(集团)采供管理科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4年3月21日
江苏大学2023-2024年度饮食物资供应商遴选-鲜家禽(第二批次)(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开招标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XHQCG〔2024〕011号
项目名称:江苏大学2023-2024年度饮食物资供应商遴选-鲜家禽(第二批次)(二次)
最高限价:9.7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进一家供应商,对江苏大学所有校区(本部、长山校区、北固校区)供应鲜家禽。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如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果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3年9月至2023年2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承诺函);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4被列入江苏大学失信名单并在处罚时间内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9:00-9:30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苏大学后勤处(集团)采供管理科101会议室(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网站。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供管理科 联系人:侯老师 0511-88797163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后勤处(集团)采供管理科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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