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阜宁县作物栽培指导站复合肥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阜宁县作物栽培指导站复合肥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阜宁县作物栽培指导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阜宁县作物栽培指导站复合肥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阜宁县作物栽培指导站复合肥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作物栽培指导站复合肥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40万元
4.最高限价:40万元
5.采购需求:
6.供货要求:分批供货,采购人指定地点(阜宁县相关镇、村、农户)并装卸完毕,每批的供货时间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送货到位,不得以批量小为由拒绝送货或延期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具有2023年以来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8日8:30至2024年3月20日17:00;
地点、方式: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3851869007,曹先生);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3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肆仟元整。
2、付款方式:采购人委托镇区(街道、社区)建立分发使用台账后,按照财政支付要求提交财政拨款程序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成交产品货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及时办理支付。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作物栽培指导站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13851869007
3.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
2024年3月18日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作物栽培指导站复合肥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40万元
4.最高限价:40万元
5.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 功能及技术参数 | 采购控制单价 | 备注 |
肥料 | 总养分(N+P2O5+K2O)≥45.0%(N-P2O5-K2O 15-15-15))。 | 3600元/吨 | 足额采购 |
6.供货要求:分批供货,采购人指定地点(阜宁县相关镇、村、农户)并装卸完毕,每批的供货时间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送货到位,不得以批量小为由拒绝送货或延期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具有2023年以来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8日8:30至2024年3月20日17:00;
地点、方式: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3851869007,曹先生);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3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肆仟元整。
2、付款方式:采购人委托镇区(街道、社区)建立分发使用台账后,按照财政支付要求提交财政拨款程序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成交产品货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及时办理支付。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作物栽培指导站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13851869007
3.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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