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江市公安局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日常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招标公告】镇江市公安局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日常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江市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日常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日常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CMXM-T2024-0002
项目名称:镇江市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日常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1.1万元/三年(含税)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后提供原件备查);
3.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曾有过危险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安保服务经历(不少于1个,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后提供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3月13日17: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操作指南“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86722803。
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镇江CA数字证书的办理:镇江地区意源(方正)CA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955287962。
3、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公安局
地 址: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概况
镇江市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日常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CMXM-T2024-0002
项目名称:镇江市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日常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1.1万元/三年(含税)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后提供原件备查);
3.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曾有过危险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安保服务经历(不少于1个,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后提供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3月13日17: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操作指南“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86722803。
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镇江CA数字证书的办理:镇江地区意源(方正)CA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955287962。
3、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公安局
地 址: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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