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六合服务区商业经营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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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江苏东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六合服务区商业经营租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六合服务区商业经营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DFJG2024-FW-002
采购方式招标资金来源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六合服务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地处G25长深高K1963+800处,占地面积约120亩(东区60亩,西区60亩),停车场面积约2.53万m2(东区1.27万m2、西区1.27万m2);建筑面积约为9000m2,经营面积约为5037m2。其中东区招商经营面积约2519m2,西区招商经营面积约2518m2。目前由高管中心委托东方经管公司经营管理。
上述东西区招商经营面积包含了已经进驻的肯德基店铺(东西区肯德基店铺面积均为244㎡)。肯德基目前已与招标人签署了相关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租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租金标准为第一租赁年度到第三租赁年度的租金为人民币60万元/年,第四租赁年度到第六租赁年度的租金为人民币65万元/年,第七租赁年度到第十租赁年度的租金为人民币70万元/年。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与肯德基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招标人就此给予必要配合。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经营租赁方式
本项目的商业合作模式为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由中标人负责引进品牌合作单位签订商业合同进场经营。
2.2、招标内容:
2.2.1负责六合服务区的商业运营、综合大楼外立面升级改造及内部装修(具体见承租人装修范围确认表),对服务区经营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营销、统一营运标准制定,实现服务区经营一体化;
2.2.2每侧设置不少于3种基础业态3家商户(商超、小吃、中式快餐)和1种拓展业态1家商户。同时积极开拓市场,引流入区、适时推出地方特色菜肴和土特产,切实提高出行公众的品质服务体验感;
2.2.3江苏东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六合服务区肯德基店铺签订“接替原承租人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出租人的全部义务”的同意转租证明。肯德基店铺与原承租人的租赁协议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8年9月30日,中标人中标后应独立与六合服务区肯德基店铺另行签订租赁协议,且租金与原《租赁合同》保持一致(详见原租赁合同)。
2.2.4服务区加油站、汽修经营、充电桩、服务区广告经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2.3经营期限:5年,2024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
2.4服务场地:六合服务区(具体见服务区平面图)。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1本项目采取年度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和提成经营租赁费用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招标人设有第一年保底经营租赁费用下限值为720万元和总保底经营租赁费用控制价下限值为3823万元。每年提成率:年含税营业额少于或等于3600万元时,只收取年度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年含税营业额为3600万元以上时,出租人除了收取年度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外,超出3600万元的部分,按18%提成。
投标人第一年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和总保底经营租赁费用低于招标人设定的对应的保底经营租赁费用下限的(不含下限值),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年度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年递增率固定为3%,即下一年的年度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应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固定递增3%,投标人必须按此方式进行报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
2.7.2就服务区综合大楼外立面升级改造,招标人设定的投入下限值为人民币450万元;就服务区综合大楼内部升级改造,招标人设定的投入下限值为人民币250万元;投标人就综合大楼外立面升级改造投资额和服务区内部升级改造投资额低于招标人设定的相应控制价下限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
采购人江苏东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025-84462888-203、202、18120132913

标段信息1
标段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六合服务区商业经营租赁项目
标段编号DFJG2024-FW-002-0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文件费用(元)0
文件获取方式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文件递交方式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发布网址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jchc.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国内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截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含当日)有效经营期满3年。;(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并实质运营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①商业综合体的商业租赁经营项目(含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机场、景区、客运站,需含餐饮业态),且租赁合同中年经营租赁费用不少于500万元;
②商业综合体的商业自营项目(含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机场、景区、客运站,需含餐饮业态),且产权及商业经营面积不低于2500㎡;③自营连锁加油站项目(需含综合商业),且连锁店综合商业累计面积不低于2500㎡。
(如为租赁项目,须提供租赁合同;如为自营,须提供产权或租赁面积证明,以及相关平面图及对应商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信誉要求:a.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江苏交通控股服务区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就高管中心所辖服务区经营租赁事项产生法律纠纷;
e.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
;(5)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其他事项说明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zbcg.jchc.cn/portal(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4 年 3 月 5日14时至 2024 年 3 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3 月15 日14时00分。
2.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中下载“江苏交控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同时需点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首页右侧“供应商手机盾办理”办理手机盾,使用手机盾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
2.3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2.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项目最新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3-05 14:00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11 14:00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2024-03-11 17:00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4-03-12 18: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15 14:00开标时间2024-03-1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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