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阜宁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最终处置项目(二次)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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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阜宁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阜宁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最终处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年阜宁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最终处置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阜宁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最终处置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招标公告,在阜宁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4]10-1号
2.项目名称:2024年阜宁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最终处置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240.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40.0万元。
5.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主要是对阜宁污水处理厂,同净污水处理厂,沟墩污水处理厂,益林污水处理厂,硕集污水处理厂,羊寨污水处理厂,芦蒲污水处理厂及阜宁县内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含水率百分之60以下的)进行清淤、污泥固化、污泥无害化处理到位等以及其他衍生服务。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包括阜宁污水处理厂,同净污水处理厂,沟墩污水处理厂,益林污水处理厂,硕集污水处理厂,羊寨污水处理厂,芦蒲污水处理厂及阜宁县内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含水率百分之60以下的)进行清淤、污泥固化、污泥无害化处理到位等服务以及为保证项目完成衍生的一切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为:服务合约总处理量为8500吨(期限约为2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技术规范、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满足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招标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录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开发区福州路1号
联系人:翟 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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