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六塘河桥(宿豫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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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宝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六塘河桥(宿豫区)工程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六塘河桥(宿豫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JSJY1110002016053001001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的六塘河桥(宿豫区)工程设计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
1.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为2500万元。
1.3 设计周期:中标公告发布后1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报批要求的方案深化设计成果;方案深化设计成果经过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2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施工图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六塘河桥(宿豫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地质勘察、地形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图纸报审报批、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服务以及后期相关跟踪服务。
1.7 本项目预算价为 50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 50 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出上述专业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毕业证书或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以评审专业或学科或注册专业为准;)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4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5日09:00至2024年03月11日17:30需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280095-5;新点软件张工0527-843960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供应商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宝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金莎大厦 | 地 址: | 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栋5楼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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