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相关规定,现将我院拟购置的电动手术台等采购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要求的相关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https://www.nt4y.cn/)官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3月 15日 上午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编号: 2024-YNCG-05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
最低报价:每只充电宝(非每台设备)每年向医院缴纳固定管理费10元(含电费),并向医院缴纳营收总额的70%为最低报价,低于70%为无效报价。
收费限价:收费不高于1.5元/0.5小时,自扫码使用免费时长不少于5分钟,每24小时收费不高于30元,任何一项超过标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接医院通知后15日内安装完毕。合同期限1年,无违约事项双方满意可以续签2次,每次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的行为和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南通地区服务案例不少于3例。
3、所投产品必须为保险公司承保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免收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2.招标文件请至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医院公告栏中本公告附件下载
3.供应商需填写《报名表》(格式见附件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至ntsysbk@163.com邮箱。文件名采用:“采购编号” +“公司名称”的形式。需将《报名表》打印并加盖公章一起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时间:2024年3月 15 日上午09:00,其后所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二号楼二楼会议室(采购管理科西隔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2000元整。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以转账方式支付给采购人。合同期满,中标人无违约事项,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
2.评标流程简介
采购人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原因。向医院缴纳营收比例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评审期间,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中标结果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3.中标通知书发放条件和途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供应商可至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院内2号楼2楼),电话0513-85306141
4.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询问、质疑请向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管理科负责答复,采购管理科联系人:***15996543863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37号
联系方式: *** ***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3月4日
项目概况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https://www.nt4y.cn/)官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3月 15日 上午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编号: 2024-YNCG-05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
最低报价:每只充电宝(非每台设备)每年向医院缴纳固定管理费10元(含电费),并向医院缴纳营收总额的70%为最低报价,低于70%为无效报价。
收费限价:收费不高于1.5元/0.5小时,自扫码使用免费时长不少于5分钟,每24小时收费不高于30元,任何一项超过标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设备数量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共享充电宝项目 | 不低于15台(每台不超过16只充电宝),数量及设置位置按医院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内指定地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接医院通知后15日内安装完毕。合同期限1年,无违约事项双方满意可以续签2次,每次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的行为和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南通地区服务案例不少于3例。
3、所投产品必须为保险公司承保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免收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2.招标文件请至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医院公告栏中本公告附件下载
3.供应商需填写《报名表》(格式见附件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至ntsysbk@163.com邮箱。文件名采用:“采购编号” +“公司名称”的形式。需将《报名表》打印并加盖公章一起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时间:2024年3月 15 日上午09:00,其后所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二号楼二楼会议室(采购管理科西隔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2000元整。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以转账方式支付给采购人。合同期满,中标人无违约事项,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
2.评标流程简介
采购人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原因。向医院缴纳营收比例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评审期间,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中标结果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3.中标通知书发放条件和途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供应商可至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院内2号楼2楼),电话0513-85306141
4.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询问、质疑请向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管理科负责答复,采购管理科联系人:***15996543863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37号
联系方式: *** ***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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