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唑醚*氟环唑、氯虫苯甲酰胺采购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4-03-02

【招标公告】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唑醚*氟环唑、氯虫苯甲酰胺采购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唑醚*氟环唑、氯虫苯甲酰胺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唑醚*氟环唑、氯虫苯甲酰胺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受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唑醚*氟环唑、氯虫苯甲酰胺”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XSX-JY-202402001
项目名称:唑醚*氟环唑、氯虫苯甲酰胺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1.预算金额:***.4元
2.最高限价:唑醚*氟环唑220307.2元,氯虫苯甲酰胺278555.2元,报价超过限价无效。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农药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且装卸完毕。
4.采购需求:唑醚*氟环唑、氯虫苯甲酰胺采购,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6.项目地点:响水县境内。
7.评分标准:完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评标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谈判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
3.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谈判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3.3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dditchina.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三证的原件扫描件及产品包装标识与产品使用说明书加盖生产企业鲜红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日8时至2024年3月6日18时00分
地点: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gov.cn/)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与代理公司联系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数量送货到位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到位后付清合同价款。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联系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林,联系电话:13905119101
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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