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遴选校本部车辆定点承修单位(包2)五次招标公告(2023-JL05-F1036)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3-02

【招标公告】招标遴选校本部车辆定点承修单位(包2)五次招标公告(2023-JL05-F1036):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招标遴选校本部车辆定点承修单位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招标遴选校本部车辆定点承修单位(包2)(五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05-F103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年)
备注
2
招标遴选校本部车辆定点承修单位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江苏省南京市
1+1+1
 
说明:
1.按照“方便维修、择优竞争、服务迅捷、共同保障”的原则,在南京市区(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公开招标遴选车辆定点承修单位提供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要求各定点维修机构严格按照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招标人做好各种机动车辆的维修服务工作,车辆维修服务工作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包含车辆装潢)。
2.包2为大车维修,确定2家供应商,提供相应分包内规定车类的服务内容。合同采取“1+1+1”模式,合同期满1年后,对服务保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可以续签1年,续签不超过2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六)投标供应商具备国家一类或二类维修资质。
(七)投标包2的供应商具有维修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资质。(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报名邮箱。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3652973907@q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2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助理、焦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715166022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谭助理
办公电话:025-8082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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