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杨巷镇函山公墓种植树木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无锡市 发布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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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无锡市 采购单位 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杨巷镇函山公墓种植树木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YXYX-2024-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巷镇函山公墓种植树木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杨巷镇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9.99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清单内所有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阳泉西路1042号),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非工作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7月-2024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资料费3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阳泉西路104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8、投标保证金;9、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7月-2024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支付至审计价的40%,第二年年底支付至审计价的70%, 余款在第三年年底结清。工程完工不申请验收的不予拨付资金,工程完工2个月内不交付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不全的不予拨付资金 。工程于年底前验收合格,但无审计报告的,第一年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30%。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见附件。
8.其它:
8.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4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2142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阳泉西路1042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
电话:***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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