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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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鼎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4022200037
项目名称: 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2220003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鼎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4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ZP20240222000372.项目名称: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电费单价优惠比例不超过原用电单价的85%4.最高限价:电费单价优惠比例不超过原用电单价的85%5.招标内容:宿迁城东污水处理厂和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维护。(详见招标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60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项目运营期限为25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碳排放指标归属:宿豫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并按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3.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申请均将被拒绝。(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部分。(四)招标文件获取1.获取时间:从 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到 2024年02月29日17 时 30 分 2.获取方式:微信获取(微信添加***)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③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项目分1个分包。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14日 14:303.开标地点: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8室4.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投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信用信息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招标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招标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春江路59号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宿迁鼎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5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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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2220003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宿迁城东污水处理厂和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维护。 |
范围 | 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3-14 14:30 |
开标地点 | 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8室 |
其他
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鼎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4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ZP20240222000372.项目名称:宿豫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电费单价优惠比例不超过原用电单价的85%4.最高限价:电费单价优惠比例不超过原用电单价的85%5.招标内容:宿迁城东污水处理厂和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维护。(详见招标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60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项目运营期限为25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碳排放指标归属:宿豫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并按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3.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申请均将被拒绝。(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部分。(四)招标文件获取1.获取时间:从 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到 2024年02月29日17 时 30 分 2.获取方式:微信获取(微信添加***)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③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项目分1个分包。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14日 14:303.开标地点: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8室4.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投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信用信息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招标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招标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春江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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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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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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