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万石镇南漕村万金、花园头、尚堡等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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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无锡市 | 采购单位 | 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万石镇南漕村万金、花园头、尚堡等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零星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万石镇南漕村万金、花园头、尚堡等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万招2024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镇南漕村万金、花园头、尚堡等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零星工程,已由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业主方为宜兴市万石镇南漕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代建方)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约34.56万元
2.2工程类型:市政工程
2.3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细情况见清单)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20天
2.7工程地点:万石镇
2.8预算价:375702元,最高限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注册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⑤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原件查看用,复印件留档用)。
6、开标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授权委托书⑤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张贴公告后于2024年2月23日下午4时前至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电话:15961593238 )购买,价格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侯。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投标保证金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户名:宜兴市万石镇财政局),本票或汇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或汇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或汇票交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15时00分
地点:万石镇政府第一会议室
招标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联系电话:***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2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
9.3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
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2024年2月21日
编号:万招2024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镇南漕村万金、花园头、尚堡等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零星工程,已由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业主方为宜兴市万石镇南漕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代建方)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约34.56万元
2.2工程类型:市政工程
2.3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细情况见清单)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20天
2.7工程地点:万石镇
2.8预算价:375702元,最高限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注册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⑤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原件查看用,复印件留档用)。
6、开标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授权委托书⑤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张贴公告后于2024年2月23日下午4时前至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电话:15961593238 )购买,价格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侯。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投标保证金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户名:宜兴市万石镇财政局),本票或汇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或汇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或汇票交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15时00分
地点:万石镇政府第一会议室
招标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联系电话:***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2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
9.3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
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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