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选取车辆维修、车材配件定点单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3-JWEZDB-F1006)

所属地区:江苏无锡市 发布日期:2024-02-09

【招标公告】某部选取车辆维修、车材配件定点单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3-JWEZDB-F1006):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无锡市 采购单位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某部选取车辆维修、车材配件定点单位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某部选取车辆维修、车材配件定点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2023-JWEZDB-F1006                 
二、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选取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项目
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江苏省无锡市
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履行为期1年
 
2
某部选取车材配件定点单位项目
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江苏省无锡市
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履行为期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年度按实计量;
3.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第2包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执行;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选取车辆维修、车材配件定点单位项目(包1):一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小型车辆)或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辆)维修企业,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申领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申领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选取车辆维修、车材配件定点单位项目(包1)一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小型车辆)或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辆)维修企业,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1、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2、另附提供已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发送邮件后请及时通知采购机构联系人,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748742161@qq.com。
5.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6日9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9时30分。
3.投标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开标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七、公告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移动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先生
    移动电话:1985109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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