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通州湾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通州湾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通州湾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4301000001028695001063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通州湾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通州湾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已由通州湾港监交建许字【2024】000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通州湾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西侧端部,新建1个1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兼顾重件出运),采用挖入式港池布置,港池长138.5m,宽56m,港池口门南北两侧均可满足1艘工作船停泊需要,北侧护岸长50m。建安费约9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为: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即A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
(1)施工图设计编制。
工程设计范围:本工程码头设计范围为码头前沿线至后方40米范围(挖入式港池南侧为45米范围)+码头前方水域,设计人提供红线范围内码头装卸工艺布置,码头装卸设备由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设计人提供红线范围内码头水工建筑物与厂区延伸至红线范围内的龙门吊轨道及门座吊轨道基础设计;发包人提供红线范围内北侧护岸与陆域交叉的厂房基础及道路设计。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根据项目特点、港口岸线使用许可文件及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等要求,编制拟建码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含工程预算),并协助取得主管部门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以及配套工程等与之相关的编制办法规定的工作内容,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2)采购(不包括主要装卸设备和查验设备)、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交工验收、工程专项验收(包括消防、环保、安全、海事等相关专项验收)以及配合竣工验收等主要工作。
(3)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主体、地基处理、土方开挖、护岸工程以及配套的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监控、控制系统及口岸单位需要配置的设施等满足码头使用功能的相关工作。
2.3 工程计划工期:14个月。其中:合同签订且明确方案和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后,2.5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计划工期为11.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双方)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分别指联合体设计方与施工方)应具有下列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万吨级(及以上)码头设计业绩。
施工单位: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交通工程(公路或水运)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
a.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
b.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d.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即施工单位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2)设计负责人(设计单位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最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或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6)其他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6楼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恒隆国际A座8楼
电话: 15005169483、18906275318
联系人:桑女士、周先生
邮箱:1204572982@qq.com
8.其他
8.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人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6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9: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250-368-768,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行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7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 特别提醒:本项目资格条件、评标办法评分项“企业设计业绩”须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体现该项目的批复时间等信息(投标报表中无法完整体现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通州湾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通州湾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已由通州湾港监交建许字【2024】000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通州湾年产40万吨桥梁钢结构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西侧端部,新建1个1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兼顾重件出运),采用挖入式港池布置,港池长138.5m,宽56m,港池口门南北两侧均可满足1艘工作船停泊需要,北侧护岸长50m。建安费约9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为: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即A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
(1)施工图设计编制。
工程设计范围:本工程码头设计范围为码头前沿线至后方40米范围(挖入式港池南侧为45米范围)+码头前方水域,设计人提供红线范围内码头装卸工艺布置,码头装卸设备由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设计人提供红线范围内码头水工建筑物与厂区延伸至红线范围内的龙门吊轨道及门座吊轨道基础设计;发包人提供红线范围内北侧护岸与陆域交叉的厂房基础及道路设计。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根据项目特点、港口岸线使用许可文件及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等要求,编制拟建码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含工程预算),并协助取得主管部门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以及配套工程等与之相关的编制办法规定的工作内容,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2)采购(不包括主要装卸设备和查验设备)、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交工验收、工程专项验收(包括消防、环保、安全、海事等相关专项验收)以及配合竣工验收等主要工作。
(3)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主体、地基处理、土方开挖、护岸工程以及配套的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监控、控制系统及口岸单位需要配置的设施等满足码头使用功能的相关工作。
2.3 工程计划工期:14个月。其中:合同签订且明确方案和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后,2.5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计划工期为11.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双方)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分别指联合体设计方与施工方)应具有下列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万吨级(及以上)码头设计业绩。
施工单位: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交通工程(公路或水运)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
a.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
b.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d.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即施工单位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2)设计负责人(设计单位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最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或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6)其他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6楼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恒隆国际A座8楼
电话: 15005169483、18906275318
联系人:桑女士、周先生
邮箱:1204572982@qq.com
8.其他
8.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人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6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9: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250-368-768,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行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7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 特别提醒:本项目资格条件、评标办法评分项“企业设计业绩”须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体现该项目的批复时间等信息(投标报表中无法完整体现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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