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宿豫区2024年河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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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宿豫区2024年河道绿化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宿豫区2024年河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15764001001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的宿豫区2024年河道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2024年河道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
1.2工程规模:造价约389万元;
1.3工 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1.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GJ32/TJ201-2016江苏省)、《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苏建园(2000)104号)的合格标准。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苏建园(2015)383号)、《宿迁市城市园林绿化分级管养标准》(宿建发〔2022〕10号)、《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计价定额》(苏建园(2017)196号)三级养护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栽植完成且通过初验后付至已完工程量总价的30%;养护期满半年且经甲方组织复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60%;养护期满一年且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90%;养护期满并确定苗木成活率达100%,且工程通过审计备案后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2024年河道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景观或植保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项目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金额、工程内容[指园林或绿化为主的工程,或者工程中园林绿化部分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等。如不同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业绩规模不一致,以其中最小的为准。3、项目负责人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0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280095-5;宿迁技术支持电话:新点软件张工0527-843960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sqzt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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