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2024-2025年度)项目施工二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4-02-07

【招标公告】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2024-2025年度)项目施工二标段资格后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如东县沿海水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2024-2025年度)项目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2024-2025年度)项目施工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以东行审投[2020]2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沿海水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2024-2025年度)项目施工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
2.1.2建设规模:
标段号
建设范围地点
建设内容
一标段
岔栟河、光荣中心河、甜港河、五丰河、东凌河、金渡河、古潮河、掘坎河、西沿河
清淤疏浚,清杂整坡,岸坡防护,绿化生态修复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在缺陷责任期内保持河坡无杂草。
二标段
李骆河、宏伟河、双红河、岔红河、任港河、北凌河(小)、江岔河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造价约:4900万元,二标段造价约: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3月 15日,完工日期: 2024年9月11日。
2.1.5 其他: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推荐第二标段的中标侯选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6 企业业绩: 投标人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的河道治理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 其他说明: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2月 6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8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8日9时00分。
5.2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
5.3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513-84118660
10.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标段44万元,二标段35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沿海水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张国培
电    话:18796182716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高伟     
电    话:18862783422
传    真: 0513-68500008     
电子邮箱: 1490727386@qq.com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相关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1.4条款”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并加盖法人印章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友情提醒: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暗标形式):总分30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有效的投标文件,按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打分,技术标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平均值【当评委为5人以上(不含5人)时,技术标得分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平均值】。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
1
施工技术方案与措施
1.各类护岸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5分;
2.河道疏浚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4分;
3.河坡植被防护施工工艺及后期管护与技术措施合理得3分;
4.其它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3分;
每项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15分
2

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4分;
2.安保机构健全,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4分;
3.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得2分;
每项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10分
3
资源配置计划
1.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得1分;
2.施工设备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得1分;
3.劳动力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得1分;
每项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3分
4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
1.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1分;
2.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合理得0.5分;
3.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方案合理得0.5分;
每项有缺陷酌情赋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合计
30分
注:1、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2、对于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项低于计分标准(满分)的70%时,需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30分

四、商务标(7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
1
投标报价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控制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2%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20≥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30≥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30时,取剔除五个最高价和五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②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2%,则B按招标控制价的92%计算。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4475.354793万元(含暂列金额)。
二标段:3661.400879万元(含暂列金额)。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0.7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
获奖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布或获奖公示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水利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奖项,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文件公示截图(含网址)上传至其他材料中,否则不得分。
2分
3
业绩
(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计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1)企业业绩:投标人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的河道治理工程,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计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的河道治理工程,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计分。)
4分
4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计分。)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份至2024年1月份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扫描件;(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计分。)
(3)拟任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须提供安全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份至2024年1月份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扫描件;(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计分。)
4分
合计
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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