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RG-DHTJDJC标段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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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RG-DHTJD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58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现对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共一个标段:RG-DHTJDJC标段,对应施工概况及招标范围如下:
在现状沪陕高速公路(G40)距西侧如皋港互通约7.0km,距东侧九华互通约7.0km处增设如皋港东互通。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沪陕高速与如皋港港口连接线交叉处。采用“A 型单喇叭”互通方案实现如皋港港口连接线与沪陕高速的衔接。项目总投资约2.7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71亿元。
2.1.1本项目里程3.786km,其中互通主线改造范围全长1.144公里,新建匝道全长2.212公里,被交道改造范围全长0.43公里。其中:
1)如皋港东互通主线为沪陕高速,设计速度为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42米,双向8车道;
2)沪陕高速与如皋港港口连接线衔接匝道设计速度为40 公里/小时,A、B、D、E 匝道宽度均为10.5 米,其中行车道宽4.5m,左侧硬路肩宽1.5m(含左侧路缘带0.5m),右侧硬路肩宽3m(含右侧路缘带0.5m),土路肩宽2×0.75m。C 匝道宽度为19.5m,其各部分组成为:中央分隔带1.0m,左侧硬路肩2×1.0m(包含0.5m 路缘带),行车道2×4.5m,右侧硬路肩2×3.0m(包含0.5m 路缘带),土路肩2×0.7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3)被交路段为如皋港港口连接线(G204),现状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26m。被交段设计速度为80 公里/小时。
2.1.2全线设置1处互通式立交,含匝道收费站1处。设置一处4入4出互通收费站,其中设置2入/2 出ETC车道。
2.1.3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土石方、地基处理、防护与排水、桥涵及通道、路面(含收费广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保及景观设施;机电工程、通讯及智慧交通工程;收费站及收费管理用房全部建安工程等;边坡、边沟内外、绿化隔离带、互通区绿化施工;被交路的路基路面、交安、机电系统的改造施工;施工范围内的交通组织和临时保通等。
2.2质量监督检测招标范围
上述工程质量监督实施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交安设施等的质量检测,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现场施工工艺督查、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版)开展项目安全内外业检查考核以及文明施工环保检查,交竣工验收检测。
2.3检测服务期:
本项目对应施工工期20个月,2025年9月20日前完工;其中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跨沪陕高速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检测服务期同施工期。
2.4质量标准:检测过程及检测工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实施的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下发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或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3.1.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或质量监督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3年11月~2024年1月或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或2024年1月~2024年3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项目管理、建设方检测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 B 座 3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 系 人:邱海峰、南文秀
电    话:18036206278
邮    编:226001
其他
8.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日9:30,解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9:30至10:00。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3月1日9: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 385-504-236  ,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5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6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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