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砖墙镇大涵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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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大涵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高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施工竞争性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砖墙镇大涵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施工 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NJGY-2024-00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砖墙镇大涵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0.04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高淳区砖 墙镇大涵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7元,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 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70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砖墙镇大涵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砖墙镇大涵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施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 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 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 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8月至2024年01月)投 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 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2-04 08:30到2024-02-08 17:00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时间: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 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 135号中交荣域商铺B区3栋219室 方式:携带下述资料到(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35号中 交荣域商铺B区3栋219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进行投标报名和接受审 查。 (1)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 件。 需要采用网络报名的,需将上述资料、转账截图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099963704@qq.com。邮件请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资料费:100元/套(售后 不退,支付宝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2-19 14:00
递交方式:线下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2-19 14:00
开标地点: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35号中交荣域商铺B区3栋219室 七、其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 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
2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2.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 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
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 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 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 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 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 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 必备材料。
2.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 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2.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7勘察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后自行勘察 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 采购中,对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负责。
七、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代理费按照苏招协【2022】002文件标准的执行,招标清单编制费按苏建价协<2022>7号文件标准的执行。由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一 次性支付。无论投标人是否将该费用在报价中列明,均视为已含在投标价格中。专家评审费 按实际支付发生费用计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大涵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大涵村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高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砖墙镇竹园里138号砖墙经济园A区1幢201-4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0999637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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