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如皋市吴窑镇沈甸村占补平衡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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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如皋市吴窑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甸村占补平衡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名称 | 沈甸村占补平衡工程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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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如皋市吴窑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公示时间 | 2024-02-03 16:36:18 | 项目预算 | ***.0元 |
如皋市吴窑镇沈甸村占补平衡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320682-2024-02-002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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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320682-2024-02-0029 -
项目名称: -
沈甸村占补平衡工程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 -
***.0(元) -
最高限价: -
***(元) -
采购需求: -
如皋市吴窑镇沈甸村占补平衡工程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占补平衡任务,两个地块,需清杂、回填土方16000m3,冲浆回填8000m3,排水约150m,建窖井10座,具体做法详见报价清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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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前一楼(南门东侧)政府采购招投标区 -
四、开启: -
时间:2024年02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前一楼(南门东侧)政府采购招投标区 -
五、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
名称:如皋市吴窑镇沈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地址:如皋市吴窑镇沈甸村 -
联系方式:*** -
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前一楼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响应文件提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人: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
如皋市吴窑镇沈甸村占补平衡工程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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