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工程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三期工程(1-9号楼)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工程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三期工程(1-9号楼)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工程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三期工程(1-9号楼)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三期工程(1-9号楼)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三期工程(1-9号楼)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以通行审批[2022]172号批准建设,集中建设单位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内
2.1.2 建设规模:
钟秀校区原有保留的学生公寓10号楼-14号楼,8#楼(现代教育实验楼)进行外立面出新,建筑面积约41958.43平方米。
钟秀校区原有保留的学生公寓1号楼-9号楼进行加固改造、内部装修、机电安装、消防改造及外立面出新等,建筑面积约43454.4平方米。
2.1.2合同估算价:约7100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本项目必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2024年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自 2022 年 2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 2023年 2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 2019年 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下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③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加固工程,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加固工程金额的,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的证明材料。
④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必须在其中负责加固工程施工,否则不予认可。如为综合体业绩,仅认可其中公共建筑部分的业绩,且其中的公共建筑部分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3.6依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资格审查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3.7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9家,则由资审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各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9家投标人;
(2)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9家,则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不再进行打分);
(3)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9家时,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重新组织招标。
(4)若排名前九家时,出现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时,按以下办法确定排名:
①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
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的排名。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 2024年2月8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2月22日 9时30 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附件1 资格预审方法(有限数量制,21分)
一、财务状况(2分)
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有效期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的得2分。
二、认证体系(6分)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①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认证体系所需材料”中,否则不得分。如证书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②上述认证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若有年审要求,需附上年审合格记录或标志等信息。
三、类似业绩(9分)
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
以上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下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③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加固工程,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加固工程金额的,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的证明材料。
④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必须在其中负责加固工程施工,否则不予认可。如为综合体业绩,仅认可其中公共建筑部分的业绩,且其中的公共建筑部分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⑥本条类似业绩可与资审业绩为同一业绩。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4分)
资审委员会根据本工程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采用暗标形式现场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由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优秀:3(含 3)~4分;良好:2(含 2)~3分;一般:1(含 1)~2分;差:0~1分。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答辩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请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验)于2024年2月22日上午10:00时前至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 号政务中心裙楼四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大厅大屏显示为准)现场签到并参加答辩。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答辩的,本评分项得 0 分。
附件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经济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技术标(12分)
1、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仿宋,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施工组织设计中每个评审项上传文档篇幅不得超过规定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上述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5页)(1.05分-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4页)(1.05分-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10页)(1.4分-2.0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5-10页)(0.7分-1.0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12页)(0.7分-1.0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5-28页)(1.4分-2.0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6-15页)(0.7分-1.0分);
注:(1)对于分项评分,计分单元为0.01分。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2)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及以上的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下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③证明材料须能证明该业绩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业绩认定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④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加固工程,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加固工程金额的,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的证明材料。
⑤如为联合体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中负责加固工程施工,否则不予认可。如为综合体业绩,仅认可其中公共建筑部分的业绩,且其中的公共建筑部分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⑦本条类似业绩可与资审预审业绩为同一业绩。
三、经济标评审(88分)
1、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本工程设两种评标办法,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的取值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
3、经济标得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88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扣 0.9 分,每下浮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当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投诉,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本项目重新招标。
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三期工程(1-9号楼)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以通行审批[2022]172号批准建设,集中建设单位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内
2.1.2 建设规模:
钟秀校区原有保留的学生公寓10号楼-14号楼,8#楼(现代教育实验楼)进行外立面出新,建筑面积约41958.43平方米。
钟秀校区原有保留的学生公寓1号楼-9号楼进行加固改造、内部装修、机电安装、消防改造及外立面出新等,建筑面积约43454.4平方米。
2.1.2合同估算价:约7100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本项目必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2024年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自 2022 年 2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 2023年 2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 2019年 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下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③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加固工程,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加固工程金额的,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的证明材料。
④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必须在其中负责加固工程施工,否则不予认可。如为综合体业绩,仅认可其中公共建筑部分的业绩,且其中的公共建筑部分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3.6依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资格审查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3.7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9家,则由资审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各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9家投标人;
(2)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9家,则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不再进行打分);
(3)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9家时,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重新组织招标。
(4)若排名前九家时,出现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时,按以下办法确定排名:
①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
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的排名。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 2024年2月8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2月22日 9时30 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开发区能达大厦10楼 | 地址: |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附件1 资格预审方法(有限数量制,21分)
一、财务状况(2分)
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有效期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的得2分。
二、认证体系(6分)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①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认证体系所需材料”中,否则不得分。如证书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②上述认证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若有年审要求,需附上年审合格记录或标志等信息。
三、类似业绩(9分)
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
以上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下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③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加固工程,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加固工程金额的,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的证明材料。
④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必须在其中负责加固工程施工,否则不予认可。如为综合体业绩,仅认可其中公共建筑部分的业绩,且其中的公共建筑部分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⑥本条类似业绩可与资审业绩为同一业绩。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4分)
资审委员会根据本工程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采用暗标形式现场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由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优秀:3(含 3)~4分;良好:2(含 2)~3分;一般:1(含 1)~2分;差:0~1分。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答辩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请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验)于2024年2月22日上午10:00时前至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 号政务中心裙楼四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大厅大屏显示为准)现场签到并参加答辩。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答辩的,本评分项得 0 分。
附件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经济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技术标(12分)
1、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仿宋,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施工组织设计中每个评审项上传文档篇幅不得超过规定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上述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5页)(1.05分-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4页)(1.05分-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10页)(1.4分-2.0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5-10页)(0.7分-1.0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12页)(0.7分-1.0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5-28页)(1.4分-2.0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6-15页)(0.7分-1.0分);
注:(1)对于分项评分,计分单元为0.01分。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2)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及以上的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下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③证明材料须能证明该业绩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业绩认定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④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加固工程,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加固工程金额的,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的证明材料。
⑤如为联合体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中负责加固工程施工,否则不予认可。如为综合体业绩,仅认可其中公共建筑部分的业绩,且其中的公共建筑部分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⑦本条类似业绩可与资审预审业绩为同一业绩。
三、经济标评审(88分)
1、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本工程设两种评标办法,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的取值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
3、经济标得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88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扣 0.9 分,每下浮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当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投诉,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本项目重新招标。
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